卷下 金

類別︰子部 作者︰清•陳夢雷 書名︰神異典二氏部匯考

    海陵天德元年。廢度僧道 按金史海陵本紀。不載按續文獻通考(雲雲)。

    章宗明昌元年。春正月戊辰。制禁自披剃。為僧道者 按金史章宗本紀(雲雲)。

    明昌二年。二月壬辰。敕親王及三品官之家。毋許僧尼道士出入 按金史章宗本紀(雲雲)。

    明昌三年。敕釋道拜父母。其禮數。一準常儀 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三年。三月癸巳。尚書省奏。言事者為釋道之流。不拜父母親屬。敗害風俗。莫此為甚禮官言。唐開元二年敕雲。聞道士女冠僧尼。不拜二親。是為子而忘其生。傲親而徇于末。自今以後。並听拜父母。其有喪。紀輕重及尊屬。禮數一準常儀。臣等以為宜依典故。行之制可。

    承安元年。敕大定十五年。附籍僧尼道士女冠。年六十以上。並令受戒 按金史章宗本紀。承安元年。六月丁卯。敕自今長老太師大德。不限年甲。長老太師。許度弟子三人。大德二人。戒僧年四十。以上者度一人。其大定十五年。附籍沙彌。年六十以上。並令受戒。仍不許度弟子尼道士女冠。亦如之。

    承安二年。降僧道度牒。紫褐師德號。以助軍儲 按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二年。夏四月。尚書省奏。比歲北邊。調度頗多。請降僧道。空名度牒。紫褐師德號。以助軍儲。從之。

    泰和二年。十二月癸酉。以皇子日。放僧道戒牒三千 按金史章宗本紀(雲雲)。

    宣宗興定二年。詔沿邊諸州僧道。惟本處受度。听依舊居止外來者。遣入郡譏其出入 按金史宣宗本紀。興定二年。冬十月戊午。尚書省言。獲奸細叛亡。率多僧道。詔沿邊諸州。惟本處受度。听依舊居止。來自河北山東。遣入內郡。譏其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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