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以開門加太乙,各門臨處有凶吉,杜死驚傷有災l,開休生下喜盈溢。
凡陽遁皆以開門,陰遁皆以杜門為直事,常加太乙宮。二遁皆順行八三四,以開休生傷杜景死驚為序,視主將在開休生門下者吉,如歲計佔用,三門下分野,物阜民安,不然則災l作矣。
假令第三丙子元辛丑年二十六局, 其年太乙在一宮,便以開門加干一宮順行,則休臨坎、生臨艮、傷臨震、杜臨巽、景臨離、死臨坤、驚臨兌是也,余仿此。
又法,二遁直事所加則異,八門定向則同。
以上十條皆釋局之要旨,人能觸類究理,則天意明于上,人事驗于下矣。
開門為直使,加太乙一宮順行,則休門臨正北,生門臨東北,死門臨西南,此陽遁例也。
夏至後用陰遁,太乙初起九宮為首,次八七六四三二一為序,天目起于寅,亦順行,遇艮巽重留一算,計神起申,亦逆行十二支求始擊將,計神仍加和德上,順行十六神,視天目下為始擊將,自二目所在亦順行,數至太乙前一宮止,為主客算,乃大將宮棄十不用,余一數乃一宮也,二數乃二宮也。
大抵陰陽遁惟時計用之,余歲、月、日三計皆不用也。凡太乙在宮,八門直事,計神所在,主目位次,皆以陽遁對沖推客目,並八門定向與陽遁皆同,各依宮數順算正宮、間神,悉如陽遁法。對沖者,一九對,二八對,三七對,四六對是也。
假令夏至後庚子日寅時用事,仍以甲子日起算,積至庚子日得三十七算。
夫太乙者,人君之象,不可得而凌犯,蓋天目者,主將,我之輔翼也,在太乙同宮曰關、曰囚,由臣之入于宮掖也,君暴則臣誅,臣奸則君s,各相衰旺以定之也。如在太乙前後一宮為迫,由臣之迫脅君父,以犯闕廷,則諸侯逆命,臣下反叛理也。與太乙宮沖,沖則名為對,此不遜君也,主大臣懷奸,陰蓄異至。與夫客目將,我之仇敵也,可遠不可近,同宮曰掩,則有篡s之禍。沖宮曰格,則多侮犯之虞。挨宮之前後者,通名曰擊,則侵凌畿甸,毀瀆朝廷,是不期而然矣,宮前曰外擊,乃異姓王臣之輩,宮後曰內擊,乃後妃閹寺之類,皆詳其衰旺易和,而休咎自不容逃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