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之食忌

類別︰子部 作者︰明•黃省曾 書名︰種芋法

    本草雲︰有毒。陶隱居曰︰生則有毒,性滑,尤為服餌家之所忌。博物志雲︰野芋狀小于家芋,食之殺人。蓋蘞也。家芋種之三年不收,旅生亦不可食。劉禹錫雲︰十月後曬干收之,冬月食,不發病。它時月不可食。久食則虛勞無力。圖經曰︰食之過多,則有損傷。唐本雲︰多食動宿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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