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抽軍

類別︰子部 作者︰唐•杜 書名︰兵典

    〔附〕

    《大唐衛公李靖兵法》曰︰‘諸兵馬被賊圍繞,抽拔須設方計。一時齊拔,賊即逐背揮戈,因此必敗。其兵共賊相持,事須抽拔者,即須隔一隊,抽一隊。所抽之隊,去舊隊百步以下,遂便立隊,令持戈槍刀棒並弓弩等,張施待賊。張施了,即抽前隊。如賊來逼,所張弓弩等人,便即放箭奮擊。如其賊止不來,其所抽隊,便過向前百步以下,遂便準前立隊,張施弓弩等待賊。既張施訖,準前抽前隊,隔次立陣,即免被賊奔蹙。其被抽之隊,不得急走,須徐緩而行。如賊相逼,即須回拒戰。其隊頭、押官押後,副隊頭引前。如有走者,仰押官、隊頭便斬;違失節度者,斬全隊。’

    孫子曰︰‘卑而驕之。’〔彼其舉國興師,怒而欲進,則當外示屈撓,以高其志;俟惰歸,邀而擊之。故王子曰︰‘善用法者,如狸之與鼠,力之與智,示之猶卑,靜而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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