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集卷九 ○爭地

類別︰子部 作者︰宋•曾公亮 書名︰武經總要

    便利之地,先居者勝,是以爭之。兵法曰︰“我得亦利,彼得亦利,為爭地(可以少勝眾,弱勝強,乃險要也)。”又曰︰“爭地則無攻(敵人若已先得,則不可攻也),吾將趨其後(利也在前,當速趨其後)。”吳子問孫武曰︰“敵若先至,據要保利,簡兵練卒,或出或守,或備或奇,則如之何?”武曰︰“爭地之法,先據為利。敵得其處,慎勿攻之。引而佯走,建旗鳴鼓,趣其所愛,曳柴揚塵,感其耳目。分吾良卒,密有所伏,敵必出救。人欲我與,人棄吾取,此爭先之道。若我先至,而敵用此術,則選吾銳卒固守其所,輕兵外伏于險阻,敵人還斗,伏兵旁起,此全勝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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