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害戰

類別︰子部 作者︰明•劉基 書名︰百戰奇法

    凡與敵各守疆界,若敵人寇抄我境,以擾邊民,可于要害處設伏兵,或築障塞以邀之,敵必不敢輕來。法曰︰“能使敵人不得至者,害之也。”

    唐時,朔方軍總管沙吁忠義為突厥所敗,詔張仁願攝御史大夫代之。既至,賊已出,率兵躡擊,夜掩其營,破之。始,朔方軍與突厥以河為界,北崖有拂雲祠,突厥每犯邊,必先謁祠禱祀,然後引兵渡而南。時默啜悉兵西擊突騎施,張仁願請乘虛取漠南,[于]河北築三受降城,絕虜南寇路。唐休以為︰“兩漢以來,皆北守河,今築城虜腹中,終為[賊虜]所有。”仁願固請,中宗許之。表留歲滿[兵]以助其功。時咸陽兵二百人逃歸,仁願擒之盡斬城下,軍中股栗,役者盡力,六旬而三城就。以拂雲為中城,南直朔方;西城南直靈武,東城南直榆林,三壘相距各四百余里,其北皆大磧也,斥地三百里遠。又于牛頭朝那山北置烽堠千八百所。自是突厥不敢逾山牧馬,朔方復無寇。歲省費億計,減鎮兵數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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