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四、制器說

類別︰子部 作者︰明•戚繼光 書名︰紀效新書

    造用之法,中間將官多推於有司,蓋避嫌耳。殊不思臨戎誤事,其咎誰歸?雖涉嫌疑,有不容於避者,但銀兩出入,不親,何嫌之有?其買辦工料,巡視監制,隨完隨試,堪否行罰任怨,須將官親為之方俾實用,不然,止專降式受成,總使數更,得精加倍,不無耽誤時月。則是航海者漁人,而造舟者梓人,彼何與利害,而焦勞困苦,以底其精?司出納者,惟知屢估務至減價,以為省一金則民受一金之賜;且估之不奢,司事者無從侵克。殊不知委用非人,稽查無法,任是如何估減,愈減愈於器具上剝削,而自侵之數原不減也。誰肯又將已貲佃造,更不知器具造成無用,並將給造之貲盡數置於無用之地?所謂惜小棄大,掩耳偷鈴,而他人坐邀一己之名,重貽軍事之害;又復重估再造,其時將以省民耶,將以遺害耶?況誤大事者耶?嗚呼,有大計者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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