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廣一事附)
甦渙郎中知衡州時,耒陽民為盜所殺,而盜不獲。尉執一人,指為盜。渙察而疑之,問所從得,曰︰“弓手見血衣草中,呼其儕視之,得其人以獻。”渙曰︰“弓手見血衣,當自取之以為功,尚何呼他人?此必為奸。”訊之而服。他日,果得真盜。見甦轍門下所撰墓志。
按︰辨誣者或以情理察之,程戡是也;或以辭理察之,甦渙是也︰皆可謂之明矣。
然陸廣校理知導江縣時,盜屠民家,尉誣一人,執以詣縣。廣視而言曰︰“ 非也。”釋之。尉力爭,眾亦疑,終不听。後果獲真盜。見王安石丞相所撰墓志。此何以知之?蓋廣能布爾目,察民事,而先知尉所執非盜,則不必如渙問所從得也。眾既莫曉,故亦疑焉。至于獲真盜終不以語人,蓋布爾目、察民事者,不可使眾皆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