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戴冑駁議

類別︰子部 作者︰宋•鄭克 書名︰折獄龜鑒

    唐戴冑為大理少卿時,長孫無忌被召,不解佩刀入東上閣,尚書右僕射封德彝論︰“監門校尉不覺,罪當死;無忌贖。”冑曰︰“校尉與無忌罪均。臣子于君父不得稱誤,法著︰御湯劑、飲食、舟船,誤不如法,皆死。陛下錄無忌功,原之可也;若罰無忌,殺校尉,不可謂刑。”帝曰︰“法為天下公,朕安得阿親戚。”詔覆議。德彝固執,帝將可,冑駁之曰︰“校尉緣無忌以致罪,法當輕。若皆過誤,不當獨死。”由是與校尉皆免。出唐書本傳。舊集不載。

    按︰冑言︰“臣子于君父不得稱誤。”所以深責無忌也。校尉緣無忌以致罪,則與無忌罪均,而法當輕也。既免無忌,緣以致罪者豈得不免乎?冑之力爭,亦忠恕之義也。


如果你對折獄龜鑒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折獄龜鑒》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