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竇參,初為奉先尉。男子曹芬兄弟隸北軍,醉暴其妹,父救不止,恚赴井死。參當兄弟重闢。眾請俟免喪,參曰︰“父由子死,若以喪延,是殺父不坐。”皆榜殺之。出唐書竇參傳。
按︰唐制,縣令斷決死罪。參為奉先尉,時殆攝行縣事歟?眾請俟免喪者,謂其父既赴井死矣,而兄弟又坐法死,則無人持喪也。此蓋北軍之眾,屯于奉先,故為之請,以緩其刑,而欲賕中官使獲免耳。參駁正其說,乃亟決之,蓋以此也。
卷四 竇參亟決類別︰子部
作者︰宋•鄭克 書名︰折獄龜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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