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察奸 子產聞哭

類別︰子部 作者︰宋•鄭克 書名︰折獄龜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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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子產聞婦人哭,使執而問之,果手刃其夫者。或問︰“何以知之?”子產曰︰“ 夫人之于所親也,有病則憂,臨死則懼,既死則哀。今其夫已死,不哀而懼,是以知其有奸也。”舊出獨異志。

    按︰疑獄集又載兩事︰

    莊遵為揚州刺史,曾巡行部內,忽聞哭聲,懼而不哀。駐車問之,答曰︰“夫遭火燒死。”遵令吏守其尸,乃有蠅集于首,披髻視之,得鐵釘焉。因知此婦與人共殺其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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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時小說亦載一事︰

    張詠尚書鎮蜀日,因出過委巷,聞人哭,懼而不哀,亟使訊之。雲︰“夫暴卒。”乃付吏窮治。吏往熟視,略不見其要害。而妻教吏搜頂發,當有驗。及往視之,果有大釘陷其腦中。吏喜,輒矜妻能,悉以告詠。詠使呼出,厚加賞勞,問所知之由,令並鞫其事。蓋嘗害夫,亦用此謀,發棺視尸,其釘尚在,遂與哭婦俱刑于市。

    此三事始末略同,皆用子產語以察奸者也。或疑張、韓之事後人傅會為之,然則上虞孟嘗、臨淄曹攄,所論孝婦亦可疑矣。古今雖殊,事理無異,適然相似,何足致詰?當知子產言猶可用。

    郭申錫給事,初為常州晉陵尉。民有號泣訴其弟為人所殺者,申錫察其色懼而不哀,曰︰“吾得賊矣。”執而訊之,果兄殺弟。見本傳。

    此其事異而理不異,豈非亦用子產之言以察奸乎?蓋言苟中理,無時不驗。非若譎詐,忌人窺測,已陳芻狗,用輒為祟也。王者發政,必佔古語,盡心君子焉可忽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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