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琰一事附)
後魏李惠,為雍州刺史。人有負鹽負薪者,同釋重擔,息于樹陰。二人將行,爭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惠遣爭者出,顧州綱紀曰︰“以此羊皮拷知主乎?”群下以為戲言,咸無應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擊之,見少鹽屑,曰︰“得其實矣。”使爭者視之,負薪者乃服而就罪。凡所察究,多如此類,由是吏民莫敢欺犯。舊出北史本傳。
按︰傅琰之為山陰令也,有賣糖姥與賣針姥爭絲一團,琰令掛絲鞭之,有少鐵屑焉,乃罰賣糖姥。鞭絲擊皮,事異理同,皆以物為證者也。
卷六 李惠拷皮類別︰子部
作者︰宋•鄭克 書名︰折獄龜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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