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陸雲,為浚儀令。民有被殺而主名不立者,雲錄其妻,而無所問。十許日,遣出,密令人隨其後,謂曰︰“不出十里,當有男子候之與語,便縛來。”既而果然。問之具服,雲︰“與其妻同謀殺之,聞得出,欲與語,畏憚近縣,遠相要候。”人皆嘆服。舊出晉書本傳。
按︰此蓋察其妻有奸狀,故拘錄之以譎奸人,使疑而出也。
卷七 陸雲錄妻類別︰子部
作者︰宋•鄭克 書名︰折獄龜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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