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嶷一事附)
唐王鍔,為淮南節度使。有遺匿名書于前者,左右取以授鍔,鍔納之靴中。靴中先有他書以雜之,吏退,鍔探取他書焚之,人信其匿名書亦焚也。既歸,而省所告。異日,以他微事連所告者,禁系按驗以譎其眾,下吏以為神明。出唐書本傳。舊集不載。
按︰南齊豫章王嶷,不樂聞人過失,左右投書相告,置靴中,竟不視,取焚之。
鍔蓋樂聞人過失者,則其譎也,不若嶷之正也。昔朱博每遷徙易官,所到輒取奇譎,以明示下為不可欺者,鍔豈慕其為人歟?
卷八 王鍔焚書類別︰子部
作者︰宋•鄭克 書名︰折獄龜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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