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尚書》定閏法

類別︰子部 作者︰南北朝•甄鸞 書名︰五經算術

    「帝曰︰咨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孔氏注雲︰「咨,嗟;暨,與也。匝四時曰期。一歲十二月,月三十日,正三百六十日。除小月六為六日,是為一歲。有余十二日,未盈三歲足得一月,則置閏焉。以定四時之氣節,成一歲之歷象。」

    甄鸞按︰一歲之閏惟有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而雲余十二日者,理則不然。何者?十九年七閏,今古之通軌。以十九年整得七閏,更無余分。故以十九年為一章。今若一年有余十二日,則十九年二百二十八日。若七月皆小,則剩二十五日;若七月皆大,猶余十八日。先推日月合宿,以定一年之閏,則十九年七閏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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