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豫条教卷三 ○水灾罪已恤民

类别:子部 作者:清·尹会一 书名:健余扎记

    祥符等县连朝大雨房屋倒塌田禾被淹实为异常灾祲此皆本都院奉职无状上干天和所致夙夜悚惶寝食俱废念我小民上淋下湿坐卧水中栖身无所餬口无资兴言及此不禁心碎泪下矣查乾隆二年定例如遇水灾骤至果系房屋倒塌无力修整并房屋虽存实系饥寒切身者均酌量赈恤安顿等语该司速饬被水各属确查实在乏食穷民度日维艰者即动常平仓谷按其户口大小先赈一个月口粮大口三斗小口一斗五升其房屋倒塌之户动支存公项下极贫一两次贫五钱伤损人口者加倍随查随给该地方官身膺父母子民之责务期加意抚恤俾灾黎均沾实惠倘不悉心料理以致流离失所定以玩视民瘼严参各宜懔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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