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通篇 村學章第四

類別︰子部 作者︰清•宋恕 書名︰六字課齋卑議

    西國識字人多,中國識字人少,一切病根,大半在此。

    今宜敕纂《康熙字典約編》一書,取切用者三、四千字,每字下除音切外略注淺顯數語,頒行各省,以課農民。

    每保由保正諭眾公擇一人為保師。倘保內無其人,或有其人而不願為保師,听向別保擇延。每保擇一公所為村學館,或即設保師家。保師金,按戶派捐。

    民年六歲至十三歲,除紳衿、童生戶及不在本保、或自延師者外,每歲定須到館二百日,不者罰其家長。初入館者,著先購《字典約編》習之;習畢,再習《小學必自》。十三歲以外者,到館不到館听便。鄉正不時查訪,倘有保師系保正私人,非真公擇,不稱其職者,將保正革職,諭眾改擇。〔保甲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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