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綱目》之誤

類別︰子部 作者︰明•燧 書名︰千百年眼

    《綱目》一書,朱夫子擬經之作也。然其間不能無誤,而學者又從而為之說。今漫摭數事。如北齊高緯以六月游南苑,從官き勒  耍 炯汀!鍛 肥樵弧按退饋保 湍  鋃!陡倌俊紡酥筆樵弧吧逼浯庸倭 恕保 謊雲涔剩 湮笊躋印R癘紡宋  等眨骸按酥 墓 櫸ㄋ 保 乙睹獻印飛比艘勻杏胝 擔 恢 鍛 肺籩 誶埃 陡倌俊煩兄 諍蠖N郴撓撾奘保 槐芎 睿 庸き勒  耍 菔輪筆椋 渥鎰約 偽厙  狄又郭威弒二君,《綱目》于隱帝書“殺”,于湘陰王書“弒”。尹又為之說曰︰“此二君有罪無罪之別,此書法所寓也”。然均之弒君,隱帝立已數年,湘陰未成乎君,豈應書法倒置如此 又《通鑒》雲︰“補闕喬知之有婢名碧玉,美色善歌舞,知之為之不昏。”“昏”與“婚”古字通用,蓋言知之惑溺此婢,不娶正室也。《綱目》去“不”字而雲“知之為之昏”,蓋誤以婚姻之昏為昏惑之昏也,字義不明,文理不通矣。如此類甚多,姑舉其一二耳。


如果你對千百年眼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千百年眼》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