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淫十九案 五、衛宣公奪婦

類別︰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書名︰天史

    衛宣公樸誑浣,生太子。娶齊女美,未入室,宣公悅而納之,更為太子娶婦。宣公得齊女,生子壽、子朔。自以為奪太子妻也。常心惡而欲廢之。予太子以白旄,使于齊,而令盜遮殺白旄者。且行,子朔之兄壽知其謀,不忍,謂太子曰︰“界盜見太子欲使白旄,因而殺之,可勿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如遂行。”壽見太子不止,盜白旄先往,以代太子死,盜見白旄,果殺之。壽死而太子後至,謂盜曰︰“所當殺乃我也。”盜並殺太子以報宣公。宣公立朔為太子。國人不平,逐朔而立弟黔年。衛遂亡。

    論曰︰禍有慘于自殺其子者哉?殺一子而二子爭死焉。謂非天乎?宣公殺,非殺子也,奸奪婦也。壽代死,非報兄也,仇亂母也。禍以奸成,倫以淫滅,天之巧報也。亦嚴且當矣!新台之詩,所以悲有乎?可與平王鞭尸之報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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