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曰︰周共王游于涇上,密康公從。有三女奔之,密母曰︰“必致之王。夫獸三為群,人三為眾,女三為粲。王曰︰不掩群,公行下眾,王御不參一族。此粲美之物也。眾以美物歸汝,而何德以堪之。王猶不堪,況爾小丑乎?小丑備物終必亡。”康公久而不獻。一年,王滅密。
論曰︰女,陰象也。女之美則陰叢矣。陰叢而陽消矣。治亂之所生也。維國曰︰女戎維家。曰︰婦索三女成奸。密母其知道歟?
卷二 淫十九案 七、三女滅密類別︰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書名︰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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