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殘三十六案 十八、袁紹一日而殺二烈士

類別︰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書名︰天史

    漢獻帝興平二年,張超守雍邱,為曹操所圍。時故吏臧洪、袁紹表為東郡太守。超曰︰“惟臧洪當來救吾。”眾曰︰“袁曹方睦,洪為袁用,必不能敗,好以抗曹。”超曰︰“臧子原天下義士也,必不背本。”及洪聞難,徙跣號泣,從紹請兵以赴難。紹不與。請率所部以行,亦不許。雍邱遂潰,超自殺。洪由是絕紹不復與通。紹怒,興兵圍東郡。歷年不下。以書諭之,答曰︰“僕,小人也。中因行役,遂竊大州。自謂究竟大事,共尊三室。豈意本州被侵,郡將遘危,請師見拒,辭行被拘,使洪故君遂至淪沒。區區微節,無由獲伸,此洪所以忍悲揮戈、收淚告絕者也。”城中糧盡,將士皆煮筋掘鼠而食,莫有叛者。男女七八千人相枕而死。城陷被執,紹殺之。時洪邑人陳彥素為洪友,謂紹曰︰“將軍舉大事而殺忠義,豈合天意?”紹慚,使人牽出欲殺,彥曰︰“仁義豈有常,蹈之則君子,背之則小人。今宜與臧洪同日而死,不與將軍同日而生也。”遂並殺害。左右皆竊嘆曰︰“如何一日而殺二烈士?”後袁紹卒,為曹敗,殺其二子譚、尚,遂滅。

    論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善人國之寶也。臧洪不背故吏之恩,臨難仗義,可謂壯士。紹不知服而用之,執而賜戮,並及其友,尚能得士心乎?後曹操得漢壽亭侯,厚禮而不降,卒縱之歸漢,曰︰“此義士也!”夫操之霸業終成,紹之族黨以滅,得失之所由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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