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殘三十六案 二十九、白兔御史

類別︰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書名︰天史

    唐則天中,王弘義,冀州衡水人。以飛變擢游擊將軍,再遷左台御史,與來俊臣競尚殘刻。暑月系囚,別有狹室,積蒿施氈淦瀋希俄而已自誣死,乃舍他獄。每移檄州縣,所至震懾。弘義輒詫曰︰“我文檄如狼毒墅葛矣!”始賤時,求旁舍瓜不與,乃騰文言圉有白兔,縣為集眾捕逐,畦無遺,內史李昭德曰︰“昔聞蒼鷹獄吏,今見白兔御史。”延載初,俊臣貶,弘義亦流瓊州。自矯詔追還,事覺賜死。

    論曰︰維兔成之,維兔終之。嗟彼狡兮,維天烹之,爰爰而術,維爾之巧;炎炎冰山,維爾之倒!


如果你對天史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天史》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