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殘三十六案 三十三、魏拓跋三後償冤

類別︰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書名︰天史

    魏拓跋恪正始四年,高貴嬪寵冠後宮,悍忌尤甚。兄司徒高肇勢傾中外,相為羽翼,鴆殺魏後于氏及太子昌,立高嬪為後。肇益貴重,潛殺鼓城王勰,變更政令,朝野側目。進位大都督,以步騎五十萬伐梁。延昌四年,恪卒,太子翊立。肇與侍中王顯謀亂伏誅,立翊母胡氏為太後稱制。神龜元年,以天文有變,鴆高後以厭之。亦如于後之死。胡後好佛喜游,有淫行。侍中元義幽之于北宮。後復謀出,殺義弒翊而立少子釗。及朱爾榮之亂,遂沉胡後于河。

    論曰︰寵嬖之禍,由來尚矣。類皆擯眾前身,爭榮市色也。夫時過則貌或逼之,勢盛則地將移之,戚眾則忌或叢之,情極則欲將間之,是固天道周復而人欲所必循也。以茲嫡庶工讒,戚孽據位,內無卻席之諫,外有怙軒之寵,遂使綠衣貽譏,黃台蔓禍,斷鼻耳,極其殘毒,豈不哀哉!吾觀三後美鴆相償,愛河共溺,存之以代鸝羹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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