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帝景和二年,以曹爽為大將軍,受遺詔輔政。時何晏、李勝等皆有才名而急富貴,爭于附爽。因大舉征蜀,欲以兵威制天下。驕奢無度,飲食衣服,擬于乘輿。又私取才人以為伎樂,作窟室綺疏四周,與晏等縱酒作長夜飲。及出城為司馬懿所劫,猶曰︰“司馬公忌我權耳,我猶不失富家翁。”遂收印綬,為懿所殺,與晏等夷三族。
論曰︰吾于紈褲子何誅?爽不亡而懿不晉矣。是亦天這報奸瞞也。
卷八 驕十六案 十三、曹爽驕痴類別︰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書名︰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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