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田稷母

類別︰子部 作者︰明•夏樹芳 書名︰女鏡

    田稷相齊。受下吏之金百鎰以遺其母。母曰。子為相三年。祿未嘗若是之多也。安所得此。對曰。受之于下。其母曰。吾聞士修身潔已。不為苟得。竭情盡實。不為詐行。故言行若一而情貌相副。今君設官以待子而子若是。去忠遠矣。田稷慚而退。反其金。自歸罪于宣王。請就誅焉。宣王聞之。大賞其母而舍稷子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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