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陽趙殿臣,失怙恃,未有室家。幼好樗蒲,嘗一擲輸一婢,千金產皆蕩盡。孑然一身,遂為穿窬。夜入人家,不計物值,即雞鶩之屬,皆攫取之。一日向暮,行村落間,遙見敗牆茆屋之中,燈光閃爍,趨而就,無人焉。趙識同博之周三家,四顧一無所有,惟炕席上鼾臥一嬰兒。趙以妙手不能空空,遂抱之而去。過錢翁之門,忽憶其無子,時尚未下閂,乃求蠰曰︰“我前村趙某。妻病死,遺一塊肉,不能鞠謀。翁盍撫養之?我不以奇貨居。”翁甚喜之,令押字,脫貫數緡,與之而去。
詰朝,村外周家招搖于市,鳴鉦揭帖,以其夜失嬰兒。錢翁亦聞之而不發。趙心忡忡,遂遠 去。流入關東,二十餘年不作歸計。
當錢翁得周子之後,又生二子。惟周子長成,善持籌,家日富,連阡廣廈,周子之力也。雖二子之視兄如手足,而鄉人之物議難弭。翁患之,乃三析其產曰︰“兄弟無不分之家。與其不分而強合,不如不合而早分之為愈。無以虛名而貽後日之丑也。”又密將趙某押字付周子曰︰“他人肉,安不到自己身上。汝自有父,不過寄生我家。但汝事親持家,實倍于所生,故及我未終,先為汝區處了當。”周子泣受命。後錢翁歿。兄弟瓜分晉國,若趙、韓、魏然。
時周子已納粟成均,固知趙之為父也,有蠰兒之券;又聞周之亦父也,在里人之評。兩存其說,將訪諸趙而釋疑。有年,忽趙歸。周子迎趙,趙直子之。周偵趙歸為人父,邀趙而索其兒。趙抵賴,周夫婦曰︰“疇昔之夜,我失兒,汝蠰子。且汝故無妻,焉得有子?非吾子而誰子耶?”趙語塞,周索之益力,將成訟。
周子知其事,造周廬而請解曰︰“二老豈相厄哉!皆吾父也。盍歸兒家,以終餘年?夫兒之周與不周,與父之竊與不竊,在可知不可知之間。然與其失去一真,恐陷真中之假,莫若尊其二假,終有一假之真。吳楚呼父曰‘爹’,父多之謂也。例有三父,不足多也。”遂請周夫婦同造錢室而受養焉。周與趙同居為父,彼此皆呼親家,如兒女之姻婭同。
噫!此周子克全骨肉,善處家庭之變,以視宋襄有千乘之國,而不得養其母,其賢不肖何如哉!
(有此奇事,便有此奇文以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