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用人,唯才是舉,唯賢是從。今之用人則不然,動輒以資格為限。資深者居前,資淺者處後。資深者有言必從,不勞而獲;資淺者人微言輕,勞而無功。
是故讀書少年,雖滿腹經綸,亦以科考為專務,求進身之資格也。多少奇士絕才,空懷濟世之策,皤首闈墨之中。
張愷,鄞縣人,宣德三年,以監生為江陵令。
時值交趾大軍過,總督日晡立取火爐,及架數百。愷即命木工以方漆桌鋸半腳,鑿其中,以鐵鍋實之。已,又取馬槽千余。即取針工各戶婦人,以棉布縫成槽,槽口綴以繩,用木樁張其四角,飼馬食過便收卷,前路足用,遂以為法。
後薦為工部主事,督運大得其力。嗟乎,此監生也!用人可以資格限乎?
資格之限,為害深也,流毒廣也。在野之能人,以資格之限不得效力于朝廷,或奔叛趨賊,此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也。在朝諸君子,以資格之限不求獻策于危難,因循坐誤,養望待遷,此所謂尸位素餐,在其位不謀其政者也。
明宣宗以知府多循資格,不稱任,會九郡缺守,命大臣舉京官廉能者用之,擢郎中況鐘、趙豫、莫愚、羅以禮,員外郎陳本深、邵、馬儀,御史何文淵、陳鼎,皆賜敕,俾馳驛之任。其冬,復用薛廣等二十九人,亦如之。
後鐘等皆著聲績,有居官至一二十年者,吏稱其職,民安其業,一時太平,稱極盛焉。嗚呼!不以資格為限,人才之幸也,亦社稷之幸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