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介語 ○殺鱷魚

類別︰子部 作者︰清•屈大均 書名︰廣東新語

    昔韓愈守潮州,鱷魚為暴,為文以祭弗能去,後刺史至,以毒法殺之,其害乃絕。按《周禮秋官》︰壺涿氏之職,曰掌除水蟲。以炮土之鼓以驅之,以焚石投之。永樂中,吳淞陂塘壞,壅水橫流,漂沒廬舍,田屢不登,官賦匱缺。朝遣使者治之,治輒壞。居民告曰︰“水有怪焉,穴于塘澳,塞土填石,不勝其一奮,必殺怪而後塘可成也。”于是使者相繼謀殺怪,卒無計策。朝廷憂之,遣夏原吉往。原吉至,命具舟數百,載以焚石,布塘之上。下令曰︰“聞鼓聲,齊下焚石。”于是兩岸擊鼓,竟投焚石,急散舟以避之。須臾波濤狂沸,水石搏擊,震撼天地,輾轉馳驟,赤水泉涌,有物仰浮水面,焦灼腐爛,縱橫數十丈,若黿若鼉,莫可名狀。怪絕而塘成。假使昌黎讀《周禮》,得此殺怪之方,則盡鱷魚之種類以誅,何暇與之論文哉!鱷魚而祭,祭且用文,彼爰居之,祀又何譏焉。此何舴之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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