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情缘类 韦固

类别:子部 作者:明·冯梦龙 书名:情史

    杜陵韦固,少孤。思早娶妇,多歧,求婚不成。贞观二年,将游清河,旅次朱城南店。客有以前清河司马潘昉女为议者,来日,期于店西龙兴寺门。固以求之意切,且往焉。斜月尚明,有老人倚巾囊坐于阶上,向月简书。觇之,不识其字。固问曰:“老父所寻者何书?固少小苦学,字书无不识者,西国梵字亦能读之。唯此书目所未觌,如何?”老人笑曰:“此非世间书,君何得见”固曰:“然则何出也”曰:“幽冥之书。”固曰:“幽冥之人,何以到此”曰:“君行自早,非某不当来也。几幽吏皆主生人之事,可不行其中乎?今道途之行,人鬼各半,自不辨耳。”固曰:“然则君何主”曰:“天下之婚牍耳。”固喜曰:“固少孤,常愿早娶,以广后嗣。迩来十年,多方求之,竟不遂意。今者,人有期此,与议潘司马女,可以成乎”曰:“未也,君妇适三岁耳。年十七,当入君门。”固问:“囊中何物?”曰:“赤绳子耳,以系夫妇之足,虽仇敌之家,贵贱悬隔,天涯从宦,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君之脚已系于彼矣,他求何益!”曰:“固妻安在,其家何为”曰:“此店北,卖菜家妪女耳。”固曰:“可见乎?”曰:“妪陈姓,常抱之来卖菜于是。能随我行,当示君。”及明,所期不至。老人卷书揭囊而行,固逐之,入米市。有眇妪抱三岁女来,敝陋亦甚。老人指曰:“此君之妻也。”固怒曰:“杀之可乎?”老人曰:“此人命当食大禄,因子而食邑,庸可杀乎?”老人遂隐。固磨一小刀,付其奴曰:“汝素干事能,为我杀彼女,赐汝万钱。”奴曰:“诺。”明日,袖刀入菜市中,于众中刺之而走。一市纷扰,奔走获免。问奴曰:“所刺中否?”曰:“初刺其心,不幸才中眉间耳。”后来婚终不遂。

    又十四年,以父荫,参相州君,刺史王泰俾摄司户掾,专鞫狱,以为能,因妻以女,可年十六七,容色华丽。固称惬之极。然其眉间常贴一花钿,虽沐浴闲处,未尝暂去。岁余,固逼问之,妻澘然曰:“妾郡守之犹子也,非其女也。畴昔父曾宰宋城,终其官。时妾在襁褓,母兄次殁。唯一庄在宋城南,与乳母陈氏居。去店近,鬻蔬以给朝夕。陈氏怜,不忍暂弃。三岁时,抱行市中,为狂贼所刺,刀痕尚在,故以花子覆之。七八年间,叔从事卢龙,遂得在左右,以为女嫁君耳。”固曰:“陈氏眇乎”曰:“然。何以知之?”固曰:“所刺者固也。”乃曰:“奇也。”因尽言之,相敬愈极。后生男鲲,为雁门太守,封太原郡太夫人。知阴骘之定,不可变也。宋城宰闻之,题其店曰“定婚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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