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宣公A于庶母夷姜,生急子,屬諸右公子,為之娶于齊,而美。公築新台以要之,嬖,生壽及朔。屬壽于左公子。夷姜縊,宣姜與公子朔構急子。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壽子告之︰“使行不可。”曰︰“棄父之命,惡用子矣。有無父之國則可也。”及行,壽子醉以酒,而載其旌以先,盜殺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請殺我乎!”又殺之。邶風曰︰
“新台有,河水。燕婉之求, 不鮮。魚網之設,鴻則離之。燕婉之求,得此
戚施。” 刺宣公淫亂之事也。衛自是大亂
卷十七 情穢類 ○衛宣姜類別︰子部
作者︰明•馮夢龍 書名︰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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