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續經

類別︰子部 作者︰明•陳于陛 書名︰意見

    予以《五經》、《易》、《禮》之外,《詩》、《書》、《春秋》皆可續。或曰︰得無蹈僭擬之罪。予曰不然。闢如祖父在前,有所著述,使其子孫能承其意而衍續之,則為祖父者喜悅之不暇,而肯責其僭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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