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篇

類別︰子部 作者︰明•查繼佐 書名︰敬修堂釣業

    臣請餉二千金,實先領六百金,立制拒馬車五十乘、竹銃五十門,伏弩二百件、燈籠,絆索、火藥、鉛彈、刀牌之類,現可察驗,約共費去三百余金。而暨陽之師不日即至,應發不敷。又奉命調度劉繼武五百人,向不請糧,欲就臣食,合力西征,臣何所辭。伏懇再敕戶部,必與全給,令城外點名交發,庶無冒餉之虞,亦無曠日之慮。又有懇者,西渡之後,凡守望呼應,備理船只,整頓器械,催督聲援,必有一重臣主之,坐鎮海上,一路照應,庶于進取有功。原任浙江道監察御史任孔當,向守濟寧,斬???,用兵素著,今以艱請,天語慰留,著令墨從戎,堪任此職,既便應援,兼理餉事,使之處處內鞏,路路遙應,臣等乃可以一意鼓行,無回顧之患,則恢復拭目俟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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