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火並

類別︰子部 作者︰清•程穆衡 書名︰水滸傳注略

    火者,伴也。言同火中相並也。《司馬法》︰人人正正辭辭火火。注言一火與一火,猶人人殊之人人也。即今俗謂火伴。唐有火子,即火長。府兵之制,十人為火,火有長。強騎之制,內弩手,擇六戶白丁宗丁強壯者為四籍,十人為火,五火為團。杜氏《通典》︰一人曰獨,二人日比,三人曰參,比參曰伍,伍人為列,列有頭,二列為火,立火子,五火為隊,即騎之團也。府兵以三百人為團,則大團也。互見後船火兒及團頭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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