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在《書大誥》之後,《康誥》之前;舊誤以為《康誥篇》序。甦氏以為當在《洛誥篇》首;然以文義揆之,亦不甚合。蓋不知為何篇之序,而其誥已逸耳。“三月”,《偽傳》以為作洛之三月;然庶殷猶未丕作,何以四方即大和會,安知其非次年周公尹洛之三月也。皆未有以見其必然。姑附錄於此。
“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王曰︰‘告爾殷多士︰今予惟不爾殺,予惟時命有申。今朕作大邑于茲洛,予惟四方罔攸賓,亦惟爾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遜。爾乃尚有爾土;爾乃尚寧干止。爾克敬,天惟畀矜爾;爾不克敬,爾不啻不有爾土,予亦致天之罰于爾躬。今爾惟時宅爾邑,繼爾居,爾厥有干有年于茲洛;爾小子乃興,從爾遷。’”(《書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