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三代正朔通考 △周四時之名未正

類別︰子部 作者︰清•崔述 書名︰考信錄

    曰︰然則四時十二月次皆可以移易乎?曰︰一二三四者,自歲首遞數之,非寅卯辰巳之名也;子之年可以為元年,子之月獨不可以為正月乎!惟其春子丑而秋午未,誠若未善。然古之驚蟄、谷雨,後世謂之雨水、清明矣;古之雨水、清明,後世謂之驚蟄、谷雨矣。古者河以南謂之‘河南’,明則河以北三府亦概稱為‘河南’;元並廣南兩路于湖南,謂之‘湖廣’,明無廣南,以湖北益之,而仍稱為‘湖廣’。此何以說焉?乃曰‘子丑之為冬,午未之為夏,千載而上必無有名之為春與秋者也’,抑何其少見而多怪乎!且使四時之名果正,則孔子‘憲章文武’足矣,於‘夏時’又何取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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