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經》,從祖姑姊妹 人者皆報;然則從父姊妹亦當報以小功,而文缺耳。
為從父姊妹︰《經》缺。《開元禮》,文統於男子,本大功, 人乃降小功。明缺。
為曾祖父母︰《經》,齊衰無受者, 人不降。《開元禮》改齊 五月,衰人不降。《家禮》、明並同。
為從祖祖父母︰《經》無文。《開元禮》, 人為從祖祖父降緦(為從祖祖母缺)。明為從祖祖父母(蓋亦衰人乃降)並緦,而增“為從祖祖姑在室者”,服同。
為從祖父母︰《經》無文。《開元禮》, 人降緦。明(蓋亦降)同,而增“為從祖姑在室者”,服同。
為從祖昆弟︰《經》, 人者報,緦(在室無文)。《開元禮》, 人乃降緦。明缺。
為從父昆弟之子︰《經》, 人者報,緦(在室無文)。《開元禮》, 人乃降緦。明(蓋亦降)同,而增“為從父昆弟之女”(不言在室與 人者)。服同。
為歸孫︰《經》無服。《開元禮》增 人者報,降緦。明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