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稷祭辨

類別︰子部 作者︰清•崔述 書名︰考信錄

    稷,五之長,今俗直謂之。祭,黍之別種不粘者是也;或謂之飯黍,關以西謂之糜,河以北謂之祭。

    韋昭《國語注》雲︰“莠草似稷而無實。”今莠正似,絕不似祭,此可知稷之為今而非祭也。《說文》雲︰“祭,糜也。”又雲︰“糜,祭也。”祭之苗穗皆與黍同,故糜從黍。古人均謂之黍,《詩》所謂“其食襄伊黍”《論語》所謂“殺雞為黍”者是也。關以西亦謂黍為黏糜。此可知祭之為黍屬而非稷也。稷,入聲,子力切。祭,去聲,子例切。稷從 ;祭從祭。其義、其音、其文,無一同者,則二者之非一物明矣。

    粟者,黍稷末去皮之通稱。對米而言則皆雲粟;數之名則未有及粟者。孟子曰︰“有粟米之征”,“米粟非不多也。”《詩》雲︰“黍、稷、稻、粱。”又雲︰“黍、稷、重、、禾、麻、菽、麥。”皆不言粟,是也。故米初去粗皮,謂之脫粟;呼稷之粟為粟,非謂稷為粟也。以稷之多也,故但呼以粟而即知為稷;久之,而稷之名遂掩。稷也而粟之,猶今之人之之也,猶於其米而直謂之米也;而不學者遂誤以粟為本名,而不知其為稷矣。

    河北自漳以西舌強,能讀入聲;以東舌弱,不能讀入聲,──《中原音韻》所謂“入聲作平聲,作上去聲”者是也,──故讀稷與祭之音相似。而鄉中人識字不多,秋禾登於場,筆而記其數,有不識祭字者,則書稷字以代之──稷字《四書》、《詩》所有;祭字《四書》、《詩》所無也。猶高糧之或誤書為高梁(俗呼蜀黍高糧),金簪之或誤書為金針也(俗呼黃花菜為金簪),猶古人之誤書弄璋為弄獐也。而不學者不知稷為何物,遂誤以祭為稷,反疑其民呼為“子例切”者乃方音之轉,而笑書祭者為誤字矣。

    稼書陸子作《黍稷辨》,謂稷乃今之谷而非飯黍,征之書傳,詳其形狀,以糾前人之惑,其事雖小,而不肯沿訛踵謬之心即此亦足見其萬一。然謂土人以飯黍為稷,則猶未知北方農夫之所呼者祭而非稷也;由祭而之稷,作《本草群芳譜》者不見《說文》,妄以己意揣度之耳。余故補其未備,作《稷祭辨》;於陸子所已辨者則不復言,從省文,亦不敢掠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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