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德皋先生遺書 ●訥筆談 ○頡剛案

類別︰子部 作者︰清•崔述 書名︰考信錄

    ﹝《筆談》之名,聞之舊矣。若“禹伐三苗”、“羲和湎淫”、“敷虐萬方”諸條,並為《考信錄》所轉載。既辨“六府三事”之文,亦擷取數語入錄。彼時推其全文,當是解經筆記。自得此帙;方知其半論《書經》,半載雜說,而尚有擬作之《讀書疑》焉。以考證與文辭合為一編,頗訝其體例之不類。東壁先生於《考信附錄》曰︰“《訥 筆談》二卷,已成一卷,其末卷未成。”於以知此為先生隨筆所記,原非定本,苟天假以年,積成鉅稿,則經說必與雜記相離可知也。先生治學,集其精力於《尚書》,此既有《書經辨說》,文集中又有《古文尚書考》及《朱子彭蠡辨疑》諸篇,東壁《古文尚書辨偽》中復錄其《讀偽古文尚書黏簽標記》;其見解證論,宛然百詩、定宇,後之作《尚書學史》者所必不當遺也。且其中尚有極勇敢之創說,雖同志如其兄亦不敢信,而至今日乃審知為事實者。彼斥偽書《大禹謨》“龜筮協從”之語,以為筮後於卜,不但非虞、夏之際所有,且於殷亦未聞。東壁於《商考信錄》雲︰“《呂賢》曰︰‘巫咸作筮。’余按《易傳》,卦畫於伏羲氏,不容歷二千年至巫咸而後有筮。恐系後人之所附會。”則固信虞、夏之前已有之矣。其《洪範補說》於“謀及卜筮”“龜從筮逆”之文無所考辨,則亦信卜與筮並行於商世矣。然邇來出土甲骨以萬計,當時卜禮皆可鉤索而知,固未嘗有筮儀也,亦未嘗有既卜且筮之文也。是知筮實周人之法;所謂伏羲氏畫卦者,但後出之《易傳》如是雲耳。又彼辨《說命》,擯鄭玄“亮陰”凶廬之解,且曰“居喪之說,出於《論語》,人不敢疑耳”,是直以孔子之“君薨,百官總己以听於冢宰三年”之釋為非是。《商考信綠》於武丁一篇但辨“象夢”、“齎弼”之言,不錄《筆談》此條一字。自廖平、康有為以來,“ 古改制”之義大顯,而三年之喪即為儒家改制中最要之一事,《論語》解釋迥非《無逸》文義乃不復可以辨護。而孰意德皋先生於百五十年以前已發其端乎!嗚呼,使《考信錄》而成於先生之手,吾知其必有進於是者矣!既為補目,更略論之如此。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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