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集) 卷七 义侠部 申屠氏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世贞 书名:艳异编

    申屠氏,宋时长乐人。美而艳,申屠虔之女也,少名以粪。既长,慕孟光之为人,列名希光。十岁能属文,读书一过辄能成诵。其兄渔钓海上。作诗送之曰:

    生计持竿二十年,茫茫此去水连天。

    往来酒洒临江庙,昼夜灯明过海船。

    雾里鸣螺分港钓,浪中抛缆枕霜眠。

    莫辞一悼风波险,平地风波更可怜。

    其父常欲奇此女,不妄许人。年二十。侯官有董昌,以秀才异等,为学宫弟子。虔既见之学宫,遂以希光予昌。希光临 行作留别诗曰:

    女伴门前望,风帆不可留。

    岸鸣蕉叶雨。江醉寥花秋。

    百岁身为累,孤云世共浮。

    泪随流水去,一夜到闽州。

    入门,绝不复吟,食贫作苦,宴如也。居久之。当靖康二年,郡中大豪方六一者,虎而冠者也。闻希光美,心悦而好之。乃使人诬昌阴重罪,罪至族。六一复阳为居间得轻,比独昌报杀,妻子幸毋死。因使侍者通殷勤。强委禽焉。希光具知其谋,谬许之。密寄其孤于昌之友人。乃求利匕首,怀之以往。谓六一曰:“妾自分身首异处矣。赖君高谊,生死而骨肉之。妾之余君之身也,敢不奉承君命。但亡人未归浅土,心窃伤之,惟君哀怜,既克葬,乃成礼。”六一大喜,立使人以礼葬之。于是,希光伪为色喜,装入室。六一既至,即以匕首刺之帐中,六一立死,因复杀其侍者二人。至夜中,诈谓六一卒病委笃,以次呼其家人。家人皆愕,卒起不意,先后奔入,希光皆杀之,尽灭其宗。因斩六一头置囊中,驰至董昌葬所,以其头祭之。明旦,悉召山下人告之曰:“吾以此下报董君,吾死不愧魂魄矣。”遂以衣带自缢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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