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翰林院散館除名
類別︰子部 作者︰清•劉聲木 書名︰
萇楚齋五筆
國朝翰林院衙門定例︰凡翰林留館者,衙門中開列其名,必至死後始去之。凡衙門中有宴會等事,以中堂為最尊,余則以科名為先後,不問官職之大小有無。若散館,即除其名。有某某當時曾入詞館,未得留館,後見先文莊公留館,語先文莊雲︰「你們衙門只要散館,即與留館者死去無異,名氏早除。」雲雲。可謂牢騷不平,憤怒言之矣。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
(快捷鍵:→)
如果你對
萇楚齋五筆
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
萇楚齋五筆
》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