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何紹基等修山陽縣志
類別︰子部 作者︰清•劉聲木 書名︰
萇楚齋續筆
同治十三年,道州何子貞太史紹基、山陽丁儉卿舍人晏,同修《山陽縣志》廿一卷,其凡例中有雲︰「昔人譏志地理者,景必有八,八景例有詩,詩必七律,最為惡習。今悉芟夷,以 塵雜。」雲雲。聲木謹案︰此說甚善,其例甚允,他省縣志皆宜仿行。此志修纂,既屬高才博學,分纂者又有吳昆田、高延第、丁壽恆、魯 諸人,亦一時名流,宜其編輯之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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