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自毀其詩文稿者有之,若已刊有成書,仍復毀之者,實為千古所罕有。國朝閩縣周櫟園侍郎亮工,生平撰述宏富,久已陸續刊行。忽于卒之前一年,歲逢辛亥,一夕盡取《賴古堂文集》、《詩集》、《印人傳》、《讀畫錄》、《閩小記》、《字觸》、《尺牘》、《書影》等百余種自撰書板,悉行自毀。此見于雍正三年重刊《書影》其子在延序中,可稱怪事。若以為可傳耶,則不當毀,若以為不可傳耶,則不當刊。豈撰述百余種中,竟無一二可以傳世之書,必盡毀之而後快,此何意也?厥後《賴古堂文集》三十卷,當涂令寇公有重刊本,《詩集》十卷,江都文學汪子有重刊本,《閩小記》等書,其子西田燕客有重刊本,《書影》十卷,張敬思有重刊本。于是侍郎生平撰述,其犖犖之大者,皆有重刊本。其它撰述,存而不論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