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之中 训行

类别:子部 作者:清·胡承诺 书名:读书说

    先王之世,教人以道德之正而督人以必行。有不信所教而由乎旁蹊曲径者,即有严禁大以为防,化之无端,防之又严,要使虽更千载而明道之言无异说,守道之言无异行。偶有邪说诡行,不由正道,不修行实者,人皆望而斥绝,甚有屏之远方、终身不齿,不得比于人数,况杂乱冠裳之间,参预治理之列乎?有王者起,当使天下之人各教其家,百姓家道正而王治隆矣。教家之法,无过敬老慈幼。礼,年至七十,虽庶人之贱,人主亦敬而礼之。孝经曰,明王以孝治天下,不敢遗小国之臣。谓敬老也。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谓育幼也。此外则出为世用,经所云十三舞勺者,其人尚幼,教以事君之道,未及治人也。成童舞象者,教以治人之功,自小及大,自近及远也。冠者舞武,教以治人之事,达诸天下也。盖教人之法,浮文不如经济,经济不如彝伦。经济者,一时之用;彝伦者,数世之用。总不若虚文之无用也。人主之心,不欲天下有无用之人,故立教之法,不使人学无益之事。至于教已成而施诸用,又必重乡曲之评,以为乡评可绳不肖之心使归于正,不同长吏之法仅足治外貌也。盖欲人自少至老无日不在教化之中,自贱之贵无人不渐教化之泽,自微之显无地不资教化之益,所以贤才众多,若榛楛之济济也。又以为人之生也,莫不函阴阳之气,阴则近于柔邪,而见利必好,见势必趋;阳则不离刚正,而非仁弗为、非义弗行。是二端者,人皆有之,圣人重教化以裁成,去柔邪而归刚正,故能成数世之利,无旦夕之悔,不以残贼万人之命纵一时之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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