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 四書類 ◎四書拾義

類別︰子部 作者︰清•李慈銘 書名︰越縵堂讀書記

    (清胡紹勛)

    牧莊昨購得《四書拾義》,今日借閱之。卷一上論,卷二下論,卷三學庸,卷四上孟,卷五下孟,共五卷,績溪胡紹勛著。紹勛字文甫,竹郵先生(培)之族弟也。道光丁酉拔貢,後舉孝廉方正。是書刻于甲午,前有江晉山(有誥)序、竹郵先生序、汪手存澤序。其書全主詁訓音聲,正漢宋舊說之誤,依據明通,多有心得。其最精者,論與之粟九百一條雲,孔注以九百為九百斗,考周之九百斗,合今所行用元時之斗,僅得一百八十九斗。古者百畝,當今二十三畝四分三厘有奇,合得米二百八十二斗,為古農夫之食,若此所得,反遠遜農夫,何又嫌多而辭之?古制計粟以五量,量莫大于斛,十斗為一斛,粟至九百,必以量之最大者計之。孔子為魯司寇是下大夫,其家宰可用上士。孟子曰︰上士倍中士,當得四百畝之粟。又曰︰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畝;明士亦有五十畝圭田,合之為四百五十畝,以《漢書》、《食貨志》言畝收粟一石半計之,當得六百七十五石;若以石合斛,一石為百二十斤,古斛不足百斤,二斛約重一石有半,是百畝收百五十石,合得二百斛。四百畝為八百斛,加圭田五十畝為一百斛,共得九百斛矣。此說前儒皆所未及,近寶應劉楚楨《論語正義》中已采之。其余可取者尚多。其據《廣雅》如均也解如其仁之如,與予舊說合。(予說在祥琴室日記中,)至謂聚飲之聚為驟借字,從容之從為動借字,則知一而不知二。謂屋漏當作幄漏,又從而招之招當作翹,尤近穿鑿矣。

    光緒丙子(一八七六)正月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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