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地理 顯考妣
類別︰子部 作者︰清•翟灝 書名︰
通俗編
﹝邱浚家禮儀節﹞家禮舊本。于高曾祖考妣上。加皇字。今本改作故字。似俗。不若用顯字。蓋皇與顯。其義相符。﹝潘昂霄金石例﹞古人書皇祖、皇考。韓魏公易以顯字。﹝元典章﹞大運哪輟= 魘 傘F監_縣侯震翁告朱惠孫。墓庵內供伊母魂牌。刊寫皇妣字。儒學提舉司、于禮記內、披究得、皇妣二字。經典該載。不曾奉到上司明文。合與不合回避。已追牌座。當官燒毀。今後〔彳+扁〕行禁止。﹝按﹞當時但禁用皇字。其改作某字。未著明文。今通行書顯考妣。蓋先經易于韓魏公之言、實也。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
(快捷鍵:→)
如果你對
通俗編
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
通俗編
》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