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政治 服辯
類別︰子部 作者︰清•翟灝 書名︰
通俗編
﹝元典章吏制﹞凡府司官對眾審訖。取服辯文省狀。﹝按﹞今律仍有獄囚取服辯條。注雲。服者心服。辯者分辯。理當則服。不當則辯。或服或辯。故曰服辯。近易其名謂之遵依。則有服而無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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