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品目 閑漢

類別︰子部 作者︰清•翟灝 書名︰通俗編

    ﹝夢梁﹞有百姓入酒肆。見富家子弟酒。近前唱〔口+若〕。小心供過。使令買酒命妓。謂之閑漢。﹝按﹞今所謂閑漢者。乃把持一方、〔封/帛〕唆詞訟之徒。又與宋不同矣。


如果你對通俗編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通俗編》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