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道應,別號西湖,邵武六都人。家原富厚,住屋宏深。後因訟耗家,以裁縫為業。
忽一日往人家裁衣。有一光棍見客人賣布,知應出外,故領到應家前棟坐定,竟入內堂,私問應妻雲︰“汝丈夫在家否?”其妻曰︰“往前村裁衣。”棍曰︰“我要造數件衣服,今日歸否?”對曰︰“要明日歸。”棍曰︰“我有同伴在你前棟坐,口渴,求茶一杯吃。”應妻即討茶二杯,放于斫凳上。棍將茶捧與布客飲。飲罷,接杯入,方出揀布四匹,還銀壹兩,只銀不成色。客曰︰“此價要換好銀。”棍曰︰“我兒子為人裁衣,待明日歸換與你。”言未畢,棍預套一人來問︰“針工在家否?”棍應曰︰“要明日歸。”其人即去。布客曰︰“你收起布,明日換之與我。”客既出,少頃棍亦拖布逃去。
次早,布客到應家問曰︰“針工歸否?”應妻曰︰“午後回。”布客次早又問︰“針工歸否?”應妻又曰︰“今午回。”布客午後又來問,應妻曰︰“未歸。”布客怒曰︰“你公公前日拿布四匹,說要針工歸來還銀,何再三推托?你公公何去?”應妻道︰“這客人好胡說!我家哪有公公?誰人拿你布?”二人角口大鬧。鄰人辯曰︰“他何曾有公公?況其丈夫又不在家,你布不知何人拿去,安可妄取””布客無奈,狀投署印同知鐘爺。狀準,即拘四鄰來審。眾雲︰“應不在家,況父已死。其布不知甚人脫去。”鐘爺曰︰“布在他家脫去,那日何人到他家下?著鄰約為之窮究,必有著落矣。”鄰約不能究,乃勸西湖曰︰“令正不合被棍脫茶,致誤客人以布付棍,當認一半;布客不合輕易以布付人,亦當自認一半。”二家諾然,依此回報。鐘爺以鄰約處得明白,俱各免供。
按︰布入人家賣,又飲人家之茶,則買主似有著落矣,誰不肯以布與之?詎料此棍借其屋,賺其茶,以為脫布之媒;又還其銀,止爭銀色而許換,誰知防之?今後交易,惟兩相交付。彼雖許換銀,布只抱去,明日重來,則無受脫之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