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大街中,旁有一巷,路透後街。巷口為亭,旁列兩凳,與人坐息,似人家門下一樣。亭旁兩邊,俱土城,似入人家之門路,稍轉,則見前大路矣。
忽日,有一棍在亭坐,見客負布而來,認非本城之人,心知其可哄,即叫曰︰“買布!客人入亭來。”棍取其布,反復揀擇,拿六匹在手,曰︰“要買三匹,我拿六匹入內去揀。”即轉入巷路,從後大街逃矣。布客在巷凳坐許久,時有一二行路者過此,心疑之,因隨其後而入。轉一曲牆路,見兩旁並無人家,直前則出大路,心方知是被棍脫出。只問街兩旁人曰︰“方才有一人拿布六匹而來,兄曾見否?”旁人曰︰“此巷往來極多,哪知甚人拿布?”布客道其哄買之由,旁人曰︰“此是棍明騙去矣。”布客只得大罵,懊恨而去。
按︰賣物者雖入人門下,亦必跟至其家,見其人居止實落,方可以物付與。不然,雖公共之門,里面人煙叢雜,亦未可輕易信也。商者可以鑒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