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類 強搶騙 私打印記佔鋪陳

類別︰子部 作者︰明•張應俞 書名︰騙經

    鄉有尤刁民者,侮法健訟,漁獵下民。人聞其刁風,莫不畏而遠之。一日,往府搭船,已先入船坐。後搭船者群至,萍水相逢,彼此各不相識,船中對坐漫談。忽講及按院拿刁民事。內有姓丘後生,不知尤刁民之在船也,與眾曰︰“聞此時本縣唯尤五最刁,凡與人暫處,無不被其騙害者。若得按院除了此人,民亦安生。”尤五心中冷笑,謂“吾與爾何干,既揚我刁,又願按院除我?此人若不白騙他一場,枉得此刁名也。”見丘生所帶鋪陳甚好,即取一木印,挨近其氈條白處,私打一印號于中。

    船晚至岸,各收拾自己行李而去。尤刁民尾丘生之後,行至府前,在僕擔頭把鋪陳搶下,曰︰“多勞你挑,我自拖去。”丘生來搶,曰︰“是我鋪陳,你拖何去?”二人互爭不開,打入府堂上去。尤曰︰“是我物,他強爭。”丘亦曰︰“是他爭我物。”太爺曰︰“你兩人互爭,各有甚記號?”丘曰︰“我自買來的,未作記號。”尤曰︰“我氈條內打有印記。”當堂開視,尤取衣帶中木印對之,果相同。太府曰︰“此是尤某之物,丘何得冒爭!”將丘打十板,令尤領鋪陳去,各趕出府外。丘罵曰︰“你這賊是何人,敢如此騙我?後必報之!”尤五曰︰“適船間你說尤刁民者,即是我。我與你何干,而終日道我刁?故教訓你,刁人是這等做耳!”丘心中方悔︰“是我妄稱人惡,故致此失也。”

    按︰刁惡者,人誰不憎?但未識其人,勿輕揚其過。彼或從旁听之,必致恨于心。待你有失處,乘其隙而毒之,使人不自知矣。故古人三緘其口而慎其言。龐公遺安之計,但稱曰好。彼尤五雖惡,何丘後生背地談之,而自取尤五白佔鋪陳?與龐公遺安之計異矣。故孔子惡稱人之惡,孟氏惕言人之不善者,皆聖賢教人遠怨之道,言不可不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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